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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貸13億 香利董事長柳錦強失聯
2014年6月20日,審計署發佈對11傢國有企業2012年度財務收支審計結果公告。其中對中國煙草總公司(下稱中國煙草)的審計報告顯示,該公司存在核算不規范、對下屬單位管控不到位等問題。
當日下午,中國煙草就在官網發文:"審計指出的問題絕大部分已整改落實,個別問題仍在積極整改中。"對於中國煙草的快速回應,公眾一片叫好,但武漢市民何明(化名)卻滿臉沮喪。
在審計署公告發佈前11天,根據何明的爆料,《法治周末》以《柳錦強操盤的"蛇吞象"股權運作遊戲--中煙湖北國有股縮水調查》為題,披露瞭中國煙草總公司湖北省公司(下稱中煙湖北)在投資湖北香利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原武漢香利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下稱香利公司)中,存在決策輕率、投資效益低下、違規轉讓股權等問題。但40多天過去瞭,中煙湖北沒有任何回應。
何明還告訴記者,中煙湖北在香利公司成立時投入瞭巨額股本金,20多年未見分文紅利,股權卻從60%大幅縮水至10%。"此外,香利公司將認購的兩傢銀行股權質押,為自己和第三方擔保共計借款高達13億元。而隨著還款期限的臨近和香利公司原董事長柳錦強的失聯,中煙湖北20餘年的投資很可能'打水漂兒'。"
中煙湖北喪失控股權
炎炎夏日,武漢像個大蒸籠。
在臨近中煙湖北的一間小茶坊裡,法治周末記者再次見到瞭舉報人何明。作為中煙湖北的一名中層幹部,何明親歷瞭香利公司掛牌成立時的喜悅,見證瞭公司經營發展時的艱辛,也感受瞭國有股權喪失的無奈。
1984年成立的中煙湖北,和湖北省煙草專賣局是一傢單位兩塊牌子,既履行煙草專賣執法和"兩煙"市場監管職責,也負責承擔全省煙葉生產經營、卷煙市場營銷、現代煙草物流建設等任務。
1992年,19歲的何明進入中煙湖北工作。當年的中國,新一輪改革開放如火如荼,"敢於實驗,勇於創新"的標語貼滿瞭城市的大街小巷。經過瞭一個多月的調研,中煙湖北向湖北省對外經濟貿易委員會(現在的商務廳)提交瞭一份《可行性研究報告》,擬由中煙湖北和香港鴻發發展有限公司(下稱香港鴻發)成立合資公司。
據何明回憶:"當時,內地還沒有合資企業股份制的先例。合資公司選定的投資重點,既有房地產開發,也有與煙草行業有關的包裝材料印刷"。
1992年6月8日,香利公司領取瞭湖北省商務廳下發的《中外合資企業批準證書》。同年6月22日,香利公司在工商部門登記,註冊資本2000萬元,中煙湖北占股60%、香港鴻發占股40%。
在中煙湖北的《可行性研究報告》中,香利公司有十分美好的願景:16年合作期內,企業可獲凈利3.78億元,年均約2400萬元;國傢每年可收利稅837萬元,中方年均獲利1220萬元,港方年均獲利810萬元。"本項目有房貸彰化芬園房貸經營周期短,見效快,經濟效益高的特點"。
然而,事情的發展並沒如中煙湖北所願。僅過瞭半年,被中煙湖北領導譽為"資金、信譽俱佳"的香港鴻發,因資金沒有按合同期限到位而退出合資公司。
香港鴻發的爽約,讓中煙湖北的決策輕率問題一下子暴露無遺。隨後,全公司的人都出去尋找新的合作夥伴。沒多久,香港求利企業有限公司(下稱香港求利)承接瞭香港鴻發的出資義務後進入合資公司。
但中煙湖北和香港求利的合作也是磕磕絆絆。好不容易熬過瞭6年,雙方的聯姻亮起瞭紅燈。1998年8月12日,香港求利將香利公司40%的股權轉瞭讓給瞭香港聖鵬國際貿易公司(下稱香港聖鵬)。與香港聖鵬一同進入合資公司的,還有柳錦強擔任董事長的湖北三星貿易發展實業總公司(原武漢星光文化娛樂公司、武漢三星文化娛樂公司、湖北星際貿易發展實業公司、湖北星際貿易發展實業總公司,下稱湖北三星)。
湖北三星受讓的是中煙湖北30%的國有股權,但沒有經過任何評估,據說是得到瞭一位"貴人"官員的幫助。
香港求利、香港聖鵬、湖北三星、中煙湖北等四方簽訂瞭股權《轉讓協議》,但內容簡單得令人吃驚,總共隻有三個條款不足300字。然而,就是這樣輕飄飄的一紙文書,讓中煙湖北一下子喪失瞭香利公司的控股地位,也讓柳錦強從此粉墨登場,上演瞭一部部令人眼花繚亂的大戲。
國有股份被稀釋成10%
中煙湖北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退休幹部告訴記者,柳錦強受讓中煙湖北的國有股存在瑕疵,是因為國傢當時對合資企業的管理存在法律上的不規范或不完善。對此,法治周末記者采訪瞭北京金融學院副教授、北京市人大常委會立法咨詢專傢胡功群。
胡功群告訴記者,就在中煙湖北和湖北三星簽訂股權《轉讓協議》前一年,即1997年5月28日,國傢商務部(原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和國傢工商行政管理局聯合發佈瞭《外商投資企業投資者股權變更的若幹規定》,其中第八條明確規定:以國有資產投資的中方投資者股權變更時,必須經有關國有資產評估機構對需變更的股權進行價值評估,並經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確認。經確認的評估結果應作為變更股權的作價依據。"因此,香利公司國有股權的轉讓瑕疵,除瞭中煙湖北存在主觀過錯外,外資審批、工商登記、國資監管等部門也有一定責任"。
相關資料顯示,湖北三星受讓香利公司30%的國有股權,支付的轉讓款為中煙湖北股本金的出資600萬元。而質疑國有股權被賤賣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柳錦強進入香利公司前的1995年,58歲的中煙湖北經理朱啟明兼任香利公司董事長。朱啟明利用央企背景及其社會資源,以極低廉的價格,拿到瞭漢口新華路396號的一宗土地,開發建設"民生銀行[-0.15% 資金 研報]大廈項目(原國際證券大廈項目)"。
民生銀行大廈項目至天河機場30分鐘車程,到漢口火車站隻需要5分鐘,地理位置優勢十分明顯,可謂寸土寸金。據何明推算,"即使按當時的同類地價相比,至少也值數千萬元。"
對於煙草行業類似中煙湖北這種國資管理亂象,國傢審計署也慢慢有所察覺。2005年,審計署對雲南煙草的專項審計中,發現賬面資產為333億元,其中10多億資產已經"流失"。此外,全國煙草企業大規模投資國傢限制行業,交叉投資遍及幾乎所有行業,很多煙草企業連自己有多少錢,這些錢去瞭哪裡,有多少虧損,有多少贏利都不清楚。
審計署的報告讓高層"震怒"。2006年7月,審計署、財政部、國資委、國傢煙草專賣局四部委聯合監管,派出一支1200多人的審查隊伍,對全國32個省的煙草企業進行一場為期半年的"清產核資"運動。
在這場聲勢浩大的"國傢審計"風暴中,中煙湖北涉險過關,相關匯報材料對香利公司的股權變更隻字未提。
2007年7月30日,香利公司增資擴股,註冊資本由2000萬元增加到6000萬元。香港聖鵬增資1600萬元;湖北三星增資1200萬元;柳錦強擔任董事長的湖北和濟投資有限公司(下稱湖北和濟)作為新增股東,出資1200萬元。
不知何故,在香利公司業績日漸向好的時候,資金和實力最為雄厚的中煙湖北沒有增資,而是眼睜睜地看著30%的國有股份被稀釋成10%。
2010年12月12月18日,68層的民生銀行大廈投入使用,成為武漢市已建成的第一高樓。由於建設周期用瞭整整12年,外界廣泛質疑是"資金出瞭問題"。
對此,香利公司一位張副總經理通過媒體回應:"香利公司的第一大股東是香港企業,第二大股東是一傢煙草企業,並不缺資金。"
而何明在舉報信中提到:香港聖鵬和湖北三星的入股,並沒有給香利公司帶來急需的真金白銀。柳錦強將民生銀行大廈原規劃的41層加升至68層,就是想制造"武漢第一高樓"這個噱頭,以便向銀行借款和收取預付款。
13億銀行貸款去向不明
2006年6月30日,香利公司在年檢時,向湖北省工商局手寫瞭一份《說明》,內容為:"我公司在建的民生銀行大廈,從1998年10月開工,至今未竣工,未能銷售,無投入。"
事實上,香利公司自1992年成立至2006年,一直處於虧損狀態。
然而,戲劇性的事情在2007年發生瞭。當年,香利公司認繳資金1.635億元,入股安徽某銀行1.5億股。也就在這一年,香利公司的賬面上第一次有瞭利潤,總額為1700餘萬元。
然而,1700餘萬元和1.635億元兩組數字相比,其中的差距之大顯而易見。那麼,香利公司這樣一傢業績平平的公司,巨款的認繳資金來自何處呢?
法治周末記者查閱瞭香利公司2006年至2008年的財務報表,似乎看出瞭其中的端倪:香利公司在2007年賬面出現盈利後,次年再次虧損560餘萬元。而2006年賬面的銀行長期借款和短期借款為2.27億元,在2007年卻隻有短期借款1.44億元,長期借款不翼而飛。到瞭2008年,財務報表再次顯示,香利公司的長期借款和短期借款為2.27億元。"因此,香利公司投向銀行的認繳資金,極有可能也來自於銀行。"
2008年5月26日,安徽某銀行為香利公司出具1.5億股的《股權證》。不到三個月,香利公司就在工商銀行[0.00% 資金 研報]武漢礄口支行將股權質押,為武漢中聯三星實業有限公司擔保借款2.52億元。
也就是說,柳錦強用香利公司的股權,為自己的關聯公司擔保借款。而香利公司之所以會同意,則與香利公司的股權結構有關。
柳錦強入主香利公司後,對股權結構進行瞭多次變更。但不管是外資企業,還是國內公司,柳錦強的影子無處不在。"最後,柳錦強實際控制的香利公司股權高達90%。"
可能是在安徽某銀行的股權融資中嘗到瞭甜頭吧,2009年,香利公司又認繳資金3.96億元,成為武漢某銀行的大股東。
財務報表反映:2009年,香利公司虧損4800餘萬元,向銀行長期借款和短期借款為3.13億元。2010年,香利公司又虧損4100餘萬元,銀行長期借款和短期借款則上升為4.28億元。
隨後,柳錦強越玩越大。
2012年10月24日,香利公司將持有的武漢某銀行的3億股股權質押給西藏信托有限公司,從興業銀行[-0.27% 資金 研報]融資6億元。
隨後不到兩個月即2012年12月19日,柳錦強又找到瞭一傢名不見經傳的小評估公司,將香利公司在安徽某銀行的1.5億股權,閉門造車地評估為10億元。隨後,柳錦強將1.5億股權質押給武漢農商行,為湖北和濟公司購買房地產擔保借款7億元。
相關財務報表反映,香利公司用股權質押擔保融資的13億元巨款,沒有用於自身的生產經營。記者雖然窮盡瞭一切采訪資源,也未能查清13億元巨款的最終去向。
國有股權面臨背書風險
2013年3月29日,被稱為湖北"小老虎"的原湖北省財政廳原副廳長周順明被紀委立案調查,與周順明關系密切的柳錦強聞風而逃,香利公司和湖北和濟隨之人去樓空。
據悉,安徽某銀行1.5億股權的質押到期日是2014年10月23日,離現在不到3個月。武漢某銀行3億股權的質押到期日是2015年1月2日,離現在也隻剩5個多月。
依據股權出質規定,企業投資者與質權人簽訂股權質押合同後,還應將企業董事會及其他投資者關於同意出質投資者將其股權質押的決議報送審批機關審查。也就是說,香利公司將兩傢銀行的股權質押,得到瞭作為股東之一的中煙湖北的同意。
事實上,法治周末記者在股權轉讓和股權質押的相關資料上,多次看到中煙湖北加蓋的印章。
然而,中煙湖北辦公室副主任王大愛對此一口否認。他在此前接受法治周末記者采訪時明確表示:"公司的公章就在辦公室管著,每次蓋章都需要填單報領導批準,他們(指香利公司)是通過不法手段獲取的。"
此後,王大愛還進一步透露,中煙湖北已向武漢市公安局報案,案由為"涉嫌偽造公司印章"。
2014年7月22日,法治周末記者和王大愛電話聯系,希望采訪中煙湖北報案後的進展情況,但遭到拒絕,"我們已向警方報案瞭,有什麼情況你們去問辦案機關"。
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王琮瑋律師查閱瞭相關資料後認為,香利公司人去樓空,柳錦強去向不明,13億元巨額借款面臨的風險顯而易見。一旦資金使用方到期無法清償,香利公司質押的股權無疑將為借款背書,中煙湖北的國有資產也會隨之面臨滅頂之災。"因此,中煙湖北除瞭報警外,還應向涉案銀行和股權出質登記機關說明情況,以最大限度地避免可能造成的損失。"
王琮瑋還坦言,如果偽造公司印章和虛假評估經調查屬實,中煙湖北或債務協商貸款公教信用貸款率利最低銀行將卷入一起涉嫌金融犯罪的特大刑事案件。
據知情人士透露,由於兩傢銀行的借款尚未到期,柳錦強又已外逃,警方接到中煙湖北的報案後行動遲緩。後經武漢市公安局長趙飛嚴詞批示,警方才啟動全面排查,並傳喚瞭相關涉案人員。但隨著趙飛調往天津市公安局任職,緊鑼密鼓的調查似乎又停滯下來。有市民通過武漢市政府的"市長信箱",要求武漢市公安局回應社會關切,得到的答復是:"2013年12月對中煙湖北舉報問題受案調查,目前仍在調查過程中。"
新聞來源http://wh.house.sina.com.cn/news/2014-07-31/09314335110.shtml
欠貸13億 香利董事長柳錦強失聯
2014年6月20日,審計署發佈對11傢國有企業2012年度財務收支審計結果公告。其中對中國煙草總公司(下稱中國煙草)的審計報告顯示,該公司存在核算不規范、對下屬單位管控不到位等問題。
當日下午,中國煙草就在官網發文:"審計指出的問題絕大部分已整改落實,個別問題仍在積極整改中。"對於中國煙草的快速回應,公眾一片叫好,但武漢市民何明(化名)卻滿臉沮喪。
在審計署公告發佈前11天,根據何明的爆料,《法治周末》以《柳錦強操盤的"蛇吞象"股權運作遊戲--中煙湖北國有股縮水調查》為題,披露瞭中國煙草總公司湖北省公司(下稱中煙湖北)在投資湖北香利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原武漢香利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下稱香利公司)中,存在決策輕率、投資效益低下、違規轉讓股權等問題。但40多天過去瞭,中煙湖北沒有任何回應。
何明還告訴記者,中煙湖北在香利公司成立時投入瞭巨額股本金,20多年未見分文紅利,股權卻從60%大幅縮水至10%。"此外,香利公司將認購的兩傢銀行股權質押,為自己和第三方擔保共計借款高達13億元。而隨著還款期限的臨近和香利公司原董事長柳錦強的失聯,中煙湖北20餘年的投資很可能'打水漂兒'。"
中煙湖北喪失控股權
炎炎夏日,武漢像個大蒸籠。
在臨近中煙湖北的一間小茶坊裡,法治周末記者再次見到瞭舉報人何明。作為中煙湖北的一名中層幹部,何明親歷瞭香利公司掛牌成立時的喜悅,見證瞭公司經營發展時的艱辛,也感受瞭國有股權喪失的無奈。
1984年成立的中煙湖北,和湖北省煙草專賣局是一傢單位兩塊牌子,既履行煙草專賣執法和"兩煙"市場監管職責,也負責承擔全省煙葉生產經營、卷煙市場營銷、現代煙草物流建設等任務。
1992年,19歲的何明進入中煙湖北工作。當年的中國,新一輪改革開放如火如荼,"敢於實驗,勇於創新"的標語貼滿瞭城市的大街小巷。經過瞭一個多月的調研,中煙湖北向湖北省對外經濟貿易委員會(現在的商務廳)提交瞭一份《可行性研究報告》,擬由中煙湖北和香港鴻發發展有限公司(下稱香港鴻發)成立合資公司。
據何明回憶:"當時,內地還沒有合資企業股份制的先例。合資公司選定的投資重點,既有房地產開發,也有與煙草行業有關的包裝材料印刷"。
1992年6月8日,香利公司領取瞭湖北省商務廳下發的《中外合資企業批準證書》。同年6月22日,香利公司在工商部門登記,註冊資本2000萬元,中煙湖北占股60%、香港鴻發占股40%。
在中煙湖北的《可行性研究報告》中,香利公司有十分美好的願景:16年合作期內,企業可獲凈利3.78億元,年均約2400萬元;國傢每年可收利稅837萬元,中方年均獲利1220萬元,港方年均獲利810萬元。"本項目有房貸彰化芬園房貸經營周期短,見效快,經濟效益高的特點"。
然而,事情的發展並沒如中煙湖北所願。僅過瞭半年,被中煙湖北領導譽為"資金、信譽俱佳"的香港鴻發,因資金沒有按合同期限到位而退出合資公司。
香港鴻發的爽約,讓中煙湖北的決策輕率問題一下子暴露無遺。隨後,全公司的人都出去尋找新的合作夥伴。沒多久,香港求利企業有限公司(下稱香港求利)承接瞭香港鴻發的出資義務後進入合資公司。
但中煙湖北和香港求利的合作也是磕磕絆絆。好不容易熬過瞭6年,雙方的聯姻亮起瞭紅燈。1998年8月12日,香港求利將香利公司40%的股權轉瞭讓給瞭香港聖鵬國際貿易公司(下稱香港聖鵬)。與香港聖鵬一同進入合資公司的,還有柳錦強擔任董事長的湖北三星貿易發展實業總公司(原武漢星光文化娛樂公司、武漢三星文化娛樂公司、湖北星際貿易發展實業公司、湖北星際貿易發展實業總公司,下稱湖北三星)。
湖北三星受讓的是中煙湖北30%的國有股權,但沒有經過任何評估,據說是得到瞭一位"貴人"官員的幫助。
香港求利、香港聖鵬、湖北三星、中煙湖北等四方簽訂瞭股權《轉讓協議》,但內容簡單得令人吃驚,總共隻有三個條款不足300字。然而,就是這樣輕飄飄的一紙文書,讓中煙湖北一下子喪失瞭香利公司的控股地位,也讓柳錦強從此粉墨登場,上演瞭一部部令人眼花繚亂的大戲。
國有股份被稀釋成10%
中煙湖北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退休幹部告訴記者,柳錦強受讓中煙湖北的國有股存在瑕疵,是因為國傢當時對合資企業的管理存在法律上的不規范或不完善。對此,法治周末記者采訪瞭北京金融學院副教授、北京市人大常委會立法咨詢專傢胡功群。
胡功群告訴記者,就在中煙湖北和湖北三星簽訂股權《轉讓協議》前一年,即1997年5月28日,國傢商務部(原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和國傢工商行政管理局聯合發佈瞭《外商投資企業投資者股權變更的若幹規定》,其中第八條明確規定:以國有資產投資的中方投資者股權變更時,必須經有關國有資產評估機構對需變更的股權進行價值評估,並經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確認。經確認的評估結果應作為變更股權的作價依據。"因此,香利公司國有股權的轉讓瑕疵,除瞭中煙湖北存在主觀過錯外,外資審批、工商登記、國資監管等部門也有一定責任"。
相關資料顯示,湖北三星受讓香利公司30%的國有股權,支付的轉讓款為中煙湖北股本金的出資600萬元。而質疑國有股權被賤賣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柳錦強進入香利公司前的1995年,58歲的中煙湖北經理朱啟明兼任香利公司董事長。朱啟明利用央企背景及其社會資源,以極低廉的價格,拿到瞭漢口新華路396號的一宗土地,開發建設"民生銀行[-0.15% 資金 研報]大廈項目(原國際證券大廈項目)"。
民生銀行大廈項目至天河機場30分鐘車程,到漢口火車站隻需要5分鐘,地理位置優勢十分明顯,可謂寸土寸金。據何明推算,"即使按當時的同類地價相比,至少也值數千萬元。"
對於煙草行業類似中煙湖北這種國資管理亂象,國傢審計署也慢慢有所察覺。2005年,審計署對雲南煙草的專項審計中,發現賬面資產為333億元,其中10多億資產已經"流失"。此外,全國煙草企業大規模投資國傢限制行業,交叉投資遍及幾乎所有行業,很多煙草企業連自己有多少錢,這些錢去瞭哪裡,有多少虧損,有多少贏利都不清楚。
審計署的報告讓高層"震怒"。2006年7月,審計署、財政部、國資委、國傢煙草專賣局四部委聯合監管,派出一支1200多人的審查隊伍,對全國32個省的煙草企業進行一場為期半年的"清產核資"運動。
在這場聲勢浩大的"國傢審計"風暴中,中煙湖北涉險過關,相關匯報材料對香利公司的股權變更隻字未提。
2007年7月30日,香利公司增資擴股,註冊資本由2000萬元增加到6000萬元。香港聖鵬增資1600萬元;湖北三星增資1200萬元;柳錦強擔任董事長的湖北和濟投資有限公司(下稱湖北和濟)作為新增股東,出資1200萬元。
不知何故,在香利公司業績日漸向好的時候,資金和實力最為雄厚的中煙湖北沒有增資,而是眼睜睜地看著30%的國有股份被稀釋成10%。
2010年12月12月18日,68層的民生銀行大廈投入使用,成為武漢市已建成的第一高樓。由於建設周期用瞭整整12年,外界廣泛質疑是"資金出瞭問題"。
對此,香利公司一位張副總經理通過媒體回應:"香利公司的第一大股東是香港企業,第二大股東是一傢煙草企業,並不缺資金。"
而何明在舉報信中提到:香港聖鵬和湖北三星的入股,並沒有給香利公司帶來急需的真金白銀。柳錦強將民生銀行大廈原規劃的41層加升至68層,就是想制造"武漢第一高樓"這個噱頭,以便向銀行借款和收取預付款。
13億銀行貸款去向不明
2006年6月30日,香利公司在年檢時,向湖北省工商局手寫瞭一份《說明》,內容為:"我公司在建的民生銀行大廈,從1998年10月開工,至今未竣工,未能銷售,無投入。"
事實上,香利公司自1992年成立至2006年,一直處於虧損狀態。
然而,戲劇性的事情在2007年發生瞭。當年,香利公司認繳資金1.635億元,入股安徽某銀行1.5億股。也就在這一年,香利公司的賬面上第一次有瞭利潤,總額為1700餘萬元。
然而,1700餘萬元和1.635億元兩組數字相比,其中的差距之大顯而易見。那麼,香利公司這樣一傢業績平平的公司,巨款的認繳資金來自何處呢?
法治周末記者查閱瞭香利公司2006年至2008年的財務報表,似乎看出瞭其中的端倪:香利公司在2007年賬面出現盈利後,次年再次虧損560餘萬元。而2006年賬面的銀行長期借款和短期借款為2.27億元,在2007年卻隻有短期借款1.44億元,長期借款不翼而飛。到瞭2008年,財務報表再次顯示,香利公司的長期借款和短期借款為2.27億元。"因此,香利公司投向銀行的認繳資金,極有可能也來自於銀行。"
2008年5月26日,安徽某銀行為香利公司出具1.5億股的《股權證》。不到三個月,香利公司就在工商銀行[0.00% 資金 研報]武漢礄口支行將股權質押,為武漢中聯三星實業有限公司擔保借款2.52億元。
也就是說,柳錦強用香利公司的股權,為自己的關聯公司擔保借款。而香利公司之所以會同意,則與香利公司的股權結構有關。
柳錦強入主香利公司後,對股權結構進行瞭多次變更。但不管是外資企業,還是國內公司,柳錦強的影子無處不在。"最後,柳錦強實際控制的香利公司股權高達90%。"
可能是在安徽某銀行的股權融資中嘗到瞭甜頭吧,2009年,香利公司又認繳資金3.96億元,成為武漢某銀行的大股東。
財務報表反映:2009年,香利公司虧損4800餘萬元,向銀行長期借款和短期借款為3.13億元。2010年,香利公司又虧損4100餘萬元,銀行長期借款和短期借款則上升為4.28億元。
隨後,柳錦強越玩越大。
2012年10月24日,香利公司將持有的武漢某銀行的3億股股權質押給西藏信托有限公司,從興業銀行[-0.27% 資金 研報]融資6億元。
隨後不到兩個月即2012年12月19日,柳錦強又找到瞭一傢名不見經傳的小評估公司,將香利公司在安徽某銀行的1.5億股權,閉門造車地評估為10億元。隨後,柳錦強將1.5億股權質押給武漢農商行,為湖北和濟公司購買房地產擔保借款7億元。
相關財務報表反映,香利公司用股權質押擔保融資的13億元巨款,沒有用於自身的生產經營。記者雖然窮盡瞭一切采訪資源,也未能查清13億元巨款的最終去向。
國有股權面臨背書風險
2013年3月29日,被稱為湖北"小老虎"的原湖北省財政廳原副廳長周順明被紀委立案調查,與周順明關系密切的柳錦強聞風而逃,香利公司和湖北和濟隨之人去樓空。
據悉,安徽某銀行1.5億股權的質押到期日是2014年10月23日,離現在不到3個月。武漢某銀行3億股權的質押到期日是2015年1月2日,離現在也隻剩5個多月。
依據股權出質規定,企業投資者與質權人簽訂股權質押合同後,還應將企業董事會及其他投資者關於同意出質投資者將其股權質押的決議報送審批機關審查。也就是說,香利公司將兩傢銀行的股權質押,得到瞭作為股東之一的中煙湖北的同意。
事實上,法治周末記者在股權轉讓和股權質押的相關資料上,多次看到中煙湖北加蓋的印章。
然而,中煙湖北辦公室副主任王大愛對此一口否認。他在此前接受法治周末記者采訪時明確表示:"公司的公章就在辦公室管著,每次蓋章都需要填單報領導批準,他們(指香利公司)是通過不法手段獲取的。"
此後,王大愛還進一步透露,中煙湖北已向武漢市公安局報案,案由為"涉嫌偽造公司印章"。
2014年7月22日,法治周末記者和王大愛電話聯系,希望采訪中煙湖北報案後的進展情況,但遭到拒絕,"我們已向警方報案瞭,有什麼情況你們去問辦案機關"。
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王琮瑋律師查閱瞭相關資料後認為,香利公司人去樓空,柳錦強去向不明,13億元巨額借款面臨的風險顯而易見。一旦資金使用方到期無法清償,香利公司質押的股權無疑將為借款背書,中煙湖北的國有資產也會隨之面臨滅頂之災。"因此,中煙湖北除瞭報警外,還應向涉案銀行和股權出質登記機關說明情況,以最大限度地避免可能造成的損失。"
王琮瑋還坦言,如果偽造公司印章和虛假評估經調查屬實,中煙湖北或債務協商貸款公教信用貸款率利最低銀行將卷入一起涉嫌金融犯罪的特大刑事案件。
據知情人士透露,由於兩傢銀行的借款尚未到期,柳錦強又已外逃,警方接到中煙湖北的報案後行動遲緩。後經武漢市公安局長趙飛嚴詞批示,警方才啟動全面排查,並傳喚瞭相關涉案人員。但隨著趙飛調往天津市公安局任職,緊鑼密鼓的調查似乎又停滯下來。有市民通過武漢市政府的"市長信箱",要求武漢市公安局回應社會關切,得到的答復是:"2013年12月對中煙湖北舉報問題受案調查,目前仍在調查過程中。"
新聞來源http://wh.house.sina.com.cn/news/2014-07-31/0931433511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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